沈純明,男,1938年生,漢族,中共黨員,四川省峨眉山市人。1955年3月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195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3月轉業到峨眉縣人民檢察院刑二科工作,任科長。1989年7月,在法庭出庭支持公訴突發疾病經醫治無效死亡,年僅51歲。1991年6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追授沈純明“模范檢察干部”稱號。
沈純明用生命堅守在檢察執法辦案第一線,用短暫的一生詮釋“好檢察官”的標準。他刻苦鉆研檢察業務知識,以極短的時間完成了從空軍飛行教員到優秀檢察官的華麗轉變。工作中, 他細致嚴謹,凡事總是親力親為。他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創建了科室集體討論案件制度、集體學習法律法規制度、類案的橫向對比等辦案工作方法,撰寫的多篇辦案論文被高檢院、省檢院、樂山分院采用刊發。他帶領峨眉縣人民檢察院刑二科出色地完成了任務,辦案數量、辦案質量、辦案效率均連續在全樂山地區排名第一。峨眉縣院刑二科因為業務出眾成為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刑二處的業務聯系點和省院青年干部培訓基地、西南政法大學實習基地。工作之余,他關心關愛同事、樂于助人,把自己的工作經驗毫無保留地傳授給同事們。他熱愛檢察事業,忘我工作,用生命踐行自己對檢察事業的錚錚誓言,他“求極致”的精神成為峨眉檢察人前行的無限動力,激勵著這個光榮的集體乘風破浪、勇立潮頭。峨眉山市檢察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人民滿意的檢察院”、“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全國檢察機關派駐監管場所一級規范檢察室”、“全國檢察機關文明接待室”、“全國優秀公訴團隊”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