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藺法院干警曾方
我是曾方,來自古藺法院的一名刑事法官。曾經手握粉筆,站在三尺講臺,教書育人;而今身著法袍,登上莊嚴的審判席,懲惡揚善。身份改變了,但于我而言,不變的是常懷一顆敬畏之心。
初圓法院夢時,我已是39歲的年齡。2015年,40出頭的我從辦公室調任刑庭。面對這樣的“跨界”,我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作為“刑場”上的“生死判官”,刀鋒舞動之間,豈容纖毫之差?我反復展開又收起那件嶄新的法袍,內心的聲音逐漸清晰:對于案子,再怎么認真都不為過。
8年多來,我承辦了各類刑事案件800余件,其中不乏社會關注度高的大案、要案。把每一個案件都辦成精品案、鐵案,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是法律賦予司法工作者的職業底線,也是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樸素要求。
2019年,我遇到了職業生涯中第一次真正的挑戰——何某某等十二名被告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十余項罪名一案。我通過反復研究法律規定,提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構成要件,從70多本卷宗和海量的證據中,抽絲剝繭,綜合研判,最終認定該案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特征,寫下6.8萬余字的判決書。
法律是冰冷的,同時也是溫情的。刑事法官的“鐵面”與“關懷”從不矛盾。2021年的冬天,七名未成年人因涉世未深成為惡勢力犯罪集團的幫兇,面對被告席上那一張張稚嫩的臉龐,面對旁聽席上眉頭緊鎖的家長,我心里五味雜陳。在法庭教育時,我引用了殘疾人作家史鐵生《我與地壇》中的一句話:“子女的不幸,在父母那兒都是加倍的……”當我哽咽著說完這番話,孩子們哭了,家長們也哭了。
在執法辦案的同時,為了預防違法犯罪,8年多來,我和我的同事們頂風冒雪,跋山涉水,足跡踏遍了古藺的山山水水,把庭審現場搬到田間地頭,把法治宣傳送進學校、送進鄉村、送進企業、送進軍營,也把公平正義的種子植根在人民群眾的心田。
作為新時代的一名法官,我深深地感到榮耀和自豪,但在榮譽光環的背后,又有誰能夠體會其中的不易和艱辛。我們不僅僅是在執法辦案,更是在打一場守護公平正義的持久戰。我知道,我不是一個人在戰斗。在我身邊,有我親愛的戰友們,他們和我一樣,在公平正義的道路上沖鋒陷陣、勇毅前行。他們同樣扎根于赤水河畔,以默默無聞的付出賡續著紅色血脈,將公平正義鐫刻在前行路上。
何其有幸,我們站在40周年的新起點,更應接好新征程的“接力棒”,走好新征程的“趕考路”。愿我們不忘來時路,不失啟程心,永不停止追求公平正義的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