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順縣人民法院民一庭通過實地查看和深入現場調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困擾懷德鎮司灣村村民小組多年的土地流轉糾紛,使該村組及群眾的經濟利益得到了保障。
2006年11月,富順縣懷德鎮司灣村第二村民小組為搞活村組經濟,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將組里的土地流轉給村民甲某從事漁業養殖,甲某于2012年1月1日又將該魚塘經營權轉給乙某,但乙某因經營不當,至今已拖欠近4年的土地流轉費7萬余元,且魚塘亦未實現經濟效益,村民怨聲載道,在多次催討無果的情況下,該村組起訴到富順法院。
民一庭法官受理此案后,意識到如果此類土地流轉糾紛案件處理不好,不但會使集體和村民的利益受損,還可能引發其他社會矛盾。另外,涉案土地已建成魚塘,周邊的配套設施比較完善,如果妥善經營很可能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因此,面對面調解是解決糾紛的最好方法,承辦法官于是會同鎮村干部于3月5日、3月15日兩次到距離法院40多公里的現場組織調解。
調解中,法官借助鎮村干部的社情優勢,主動向雙方明理釋法、分析利弊,經過兩個半天的艱難調解,雙方終于達成和解:甲某于2021年3月18日前一次性給付4年的土地流轉費合計7.6萬余元,并自愿將此后的標準每年增加5000元,原《土地流轉協議》雙方繼續履行。日前,該村組已拿到拖欠4年的土地流轉費并分發給組民。
富順法院緊扣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主題,認真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秉持“司法為民”的理念,竭力化解社會矛盾,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權益,為推動鄉村振興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肖曉旭 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