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風險,減少糾紛,彭山區司法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針對重大合同審查等政府經濟活動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組織起草《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合同管理辦法》,并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出臺。
強化調研,找準問題癥結。對2019年至今來審查的239余份政府合同進行統計分析,對區內招商引資,招投標建設工程等主要合同開展摸底調研,針對政府合同中存在權利義務約定不明、合同內容形式不規范等問題,區司法局結合眉山市政府合同管理辦法及周邊各區(縣)經驗做法,形成了《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合同管理辦法》。
完善內容,形成流程閉環。《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合同管理辦法》共九章31條,從政府合同的分類管理、磋商起草、審查核定、簽署履行等方面進行了系統梳理和全面規范;就合同簽訂的前期調查,合同履行的動態管理,合同糾紛的應對措施等重點環節進行了細化明確,形成了起草-審簽-履行-歸檔的工作流程閉環,推進政府合同規范化管理,確保不跑偏路線,不跳躍環節。
強化審查,降低法律風險。建立健全合法性審查制度。以區政府名義簽訂的合同和以承辦單位名義簽訂的重大合同,先由承辦單位法制機構或法律顧問進行合法性初審后,再報送區合法性審查委員會開展合法性審查復審,審查通過后報請區政府集體審議后方可訂立。同時還規定了合法性審查的流程及期限。
《眉山市彭山區政府合同管理辦法》的制定實施,將為區內重大產業項目的建設和實施提供了法律護航,有助于進一步提升政府效能,降低經濟風險,提高政府公信力。
(田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