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隆昌市市場監管局對一家企業開展特種設備安全日常監督檢查,發現該企業正在使用的16臺壓力容器(烘缸)超過定期檢驗合格有效期。
該局行政執法人員秉著“嚴格執法,違法必究”的原則,依法向該企業下達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使用相關壓力容器。并聯系法定檢驗機構對改企業特種設備進行檢驗,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該企業其中一臺壓力容器的缸體存在裂紋。由于發現及時,一起重大安全隱患得到成功化解!
根據檢驗結果,該局責令該企業進一步加強自查自糾,嚴格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工作,在安全隱患未得到及時消除的情況下嚴禁啟用相關設備。該局下一步將加強跟蹤問效和業務指導,定期復查驗收該企業隱患整改情況,以確保該企業的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及時“清零”,排查治理形成閉環。(鄧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