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落實責任。明確轄區負責,村(居)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干部為直接責任人,重點林區地段安排專人巡值,并簽訂相關責任書;設立完善護林員巡山記錄,制定護林員考核辦法。
加大宣傳引導。每個村(居)在進村(林區)路口掛宣傳標語一至二幅,增設防火宣傳掛牌80余處,林業站租用車1輛,主要用于宣傳和巡查,村(居)護林防火志愿服務者在要道路口,對進入林區人員進行森林防火知識宣講。
突出隱患排查。每個社(組)安排有一名巡山員,每天確保巡山2至3次;以村(居)為單位,組織3-5人隱患排查小組,每周對重點林區、重點地段進行一次安全隱患排查,對所排查出的隱患立即上報,并限時整改。
強化硬件保障。按照“三進六有”要求,街道請專業技術人員對原存防滅火等專用設備(工具)進行全面檢修,對原搶險隊伍人員進行充實調整,籌措專項資金2萬元,增購一批滅火機、油鋸等必備機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