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創新模式。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契機,積極探索以“黨建+專業化服務、黨建+自治管理、黨建+社區服務”的小區管理新模式在轄區全域覆蓋。
制定建設標準。重點一是小區基層黨組織建立、核心作用發揮提出明確要求。二是對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在小區辦公室、監控室、微型消防站、志愿服務站(點)等陣地;電梯安全員、水電工及園林綠化、設施設備日常維護等各類管理及服務人員的資質配備到位情況以及管理制度建立、各類標識、標牌設置、物管人員著裝、小區環境衛生、垃圾分類、各類軟件資料完善、企業在相關部門進行備案等四大類28個小項制定標準。三是對業主委員會辦公陣地,業主管理公約等各項管理制度、內部軟件資料進行了細化明確。
突出業主自治。重點對小區基層黨的建設,業主委員會的產生和換屆,全面推進依法治理、樓棟長制,對居民自治管理公約、業主委員會的工作職能職責、內部管理制度、服務公示指南等18個方面內容進行規范完善。
試點推動全面。街道從物業管理服務和業主自治管理兩個層面,分別在白云臺社區云臺花園小區和凱悅名城安置還房小區,以二個月時間進行試點,并將相關經驗指導全面推進,力求43個小區年內規范達標。(岳興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