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黨委和上級法院的安排部署,隆昌市人民法院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主動作為,出臺《關于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企業穩經濟促發展的意見》,為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安全復工復產保駕護航,助力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依法妥善處理涉企訴訟。重拳打擊涉企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制假售假等危害市場秩序犯罪。正確認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行使訴權的中止事由,保護企業合法訴權;充分發揮破產案件審理府院聯動機制,采用柔性司法,幫助企業債務人盡快恢復生產。審慎處理因受疫情影響的勞資糾紛,充分發揮訴源治理及多元解紛機制作用,盡可能地通過和解、調解等方式解決糾紛,衡平保護勞資雙方利益。1月25日以來,市法院審結涉企案件37件,通過調解和解方式解決勞資糾紛案件9件。
提供高質量涉企訴訟服務。依托“兩個一站式”建設平臺,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倡導運用“四川微法院”。對受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以及從事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經營的企業開辟“綠色通道”,確保困難企業訴訟事項優先辦、網上辦、快速辦。對困難企業提起的訴訟,繳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符合緩交、減交、免交的,依法予以準許。
審慎采取強制措施。審慎使用涉企財產保全措施,嚴禁凍結查封用于疫情防控的資金和物資,最大限度減少對防疫工作大局的負面影響。對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恢復或者完全恢復生產的被執行人企業,積極引導申請人和被執行人進行和解,多舉措給予被執行企業一定的寬限履行期限,以便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1月25日以來,市法院執結涉企案件37件,為企業挽回損失207.8萬元。(鐘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