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順縣人民法院依托在四川順安律師事務所設立的訴源治理暨訴訟服務站,引導當事人在訴前申請律師調解,借助律師的力量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
2017年11月,江某向郭某借款10000元,還款期限屆滿后,郭某多次催收未果,后訴至富順法院,請求判令江某給付其借款及利息。為減少人員流動,緩解因疫情導致的案件積壓,本著司法便民、多元解紛的原則,該院發揮和借助律師力量,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將該案委托至四川順安律師事務所訴源治理暨訴訟服務站進行調解。
該服務站接案后,及時安排具有豐富調解經驗的執業律師調解此案。律師調解員綜合分析后,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充分向雙方當事人解釋法條、曉以情理,引導其互諒互讓。最終江某認識到自己未按約還款的行為違背了誠信美德,違反了法律規定,還傷害了朋友之間的感情,當場表示雖然自己目前無力償還,但會積極掙錢還款,郭某也對借款利息做出了讓步。在律師調解員的耐心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分期還款的調解協議,一起因朋友之間借款而產生的糾紛得以化解,雙方握手言和。
律師群體作為司法參與者之一,有豐富的從業經驗,在訴訟輔導和矛盾糾化解方面有天然的優勢,可以為當事人提供精準的法律服務。富順法院積極貫徹落實市法院“非接觸式”訴訟服務精神,依托律師事務所設立的訴源治理暨訴訟服務站,將法院訴訟服務工作前移,切實發揮律師在矛盾糾紛化解中的作用,對當前統籌疫情防控與矛盾糾紛訴源治理、積壓案件辦理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鄭偉 李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