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機制,主動防范。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調查、危險性評估、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嚴格落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對轄區內各類地質災害特別是地質災害易發區、暴雨集中區、旅游景區、交通干線和中小學校等人口密集區,以及切坡和溝口建房區域、在建重要工程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不定期的排查和巡回檢查。認真落實地質災害“主動避讓、提前避讓、預防避讓”工作機制,強降雨來臨前要組織受威脅群眾主動避險。
科學監測,精準預警。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地質災害動態監測和預警預報工作。及時更新完善以鄉鎮、村(社)黨員干部和骨干群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網絡,加大專業監測投入,在危險性高、危害性大的隱患點安裝自動化監測設備。加強國土、住建、水務、氣象等部門密切合作,實現資源共享,不斷提高地質災害預警預報精細化水平,擴大預警預報覆蓋面,科學指導和服務群眾主動避險,有效防范地質災害。
強化應急,科學應對。根據轄內2020年防災形勢和防災任務,在汛前科學編制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要求各鄉鎮在汛前組織相關部門開展1次以上的實戰型、實用型應急演練,各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責任人和專職監測員要組織受威脅群眾開展普及型、簡易型應急演練,切實通過廣大群眾親身參與,增強防災意識和避險能力,提高各方協調聯動和應急處置能力。
常態督查,嚴肅追責。常態化開展監督檢查,定期通報,重點檢查值守履職、預案執行、巡查監測、工程治理和避險搬遷等防治措施落實情況,保障防災責任、防災部署、防災措施落實到位。抓好對鄉鎮地質災害防治的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防災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責任不明確、問題整改不及時、搶險救援不力的,堅決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