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達州大竹法院建立起專業法官會議制度,打造案件質量“把脈問診”平臺,定期研討個案,評析類案、統一尺度,提高案件質量,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該院將專業法官會議作為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前的必經程序,有效“過濾”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數量,排除不必要的審判事項。根據員額法官從事刑事、民事和執行審判工作年限及專業學習等標準,分別組建了相應的專業法官會議。
實行專班運作,確定專人負責專業法官會議的日常管理。采用雙向模式啟動專業法官會議,承辦人可根據承辦案件需要主動向庭長報告,庭長提請分管副院長決定召開專業法官會議。院長、分管副院長、庭長也可通過行使監督權提起召開專業法官會議。同時將信訪案件等納入召開專業法官會議案件范疇之內,通過拓寬召開渠道起到促使“四類案件”監督實質化的作用。
建立專業法官會議評估考核制度,完善法官參加專業法官會議的激勵與懲戒機制,定期對各專業法官會議的召開情況、成員履職情況、實際運行效果進行評估考核。專業法官會議不進行表決,只形成咨詢性意見且不具有強制約束力,采納與否由合議庭或獨任庭決定。經專業法官會議討論的案件,如果合議庭認為還需提請審判委員會討論的,即可按照有關規定提請審判委員會討論。建立會后總結機制,對有價值的意見和觀點進行總結,并形成會議紀要進行發布,進而發揮對類案的指導作用,達到總結審判經驗、統一裁判尺度的目的。(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