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法官,解決我們一家的燃眉之急……
近日,當事人將一面印有“困難之時伸援手,救民水火千秋頌”的錦旗送到執行工作人員手中,對彭山法院司法為民工作表示感謝。
2020年6月,趙某某雇傭羅某在多個工地做泥水工。2021年5月,經結算確認,趙某某尚欠羅某勞動報酬17,300元,并出具《欠條》,承諾于2021年11月底前全部付清。后趙某某逾期拒不支付,羅某遂訴至彭山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羅某向趙某某提供了勞務,且雙方經過結算,約定了支付時間和違約責任,趙某某應按約支付羅某款項。故判決趙某某支付羅某173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判決生效后,趙某某未履行判決義務,羅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全方位查找財產線索,未能查找到趙某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羅某已年過六旬,未購養老保險且無其他生活來源,還有患病的妻子需要照顧,家中因治病已欠大量外債,僅靠兒子兒媳打零工的微薄工資維持生計,生活非常困難。
了解該情況后,執行法官秉持司法為民和“如我在執”的辦案理念,經研判后認為該案符合國家司法救助的范疇,遂及時告知羅某并手把手指導其整理提交司法救助申請資料。最終,彭山法院對羅某進行了救助,展現出司法為民的溫度。
一面錦旗,一聲感謝,凝聚了群眾無限的真情,更是群眾對彭山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認可。下一步,彭山法院將繼續發揮國家司法救助“雪中送炭”的溫情作用,強化責任擔當,厚植為民情懷,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