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調解工作一向需要法官用“嘴”說,但是這次合江縣人民法院法官王江洪遇到的案件卻是她用“手”寫,用“手”比劃調解成功的。
案情簡介
近日,一對夫妻走進合江縣法院,兩人均系聾啞人,十多年前在網上聊天認識后戀愛,后于2014年4月8日登記結婚。婚后,雙方未生育子女。共同居住一年多后,因性格不合、家庭瑣事產生矛盾,兩人便分居各自生活,至今已分居九年多。2025年2月,雙方協商離婚未果后,武某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由向合江縣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該案案情并不復雜,但承辦法官王江洪卻犯了難。因為原、被告均為聾啞人,如何才能有效溝通,充分讓他們表達訴求和意見成了最大的難題。
如何調解是難題?
用“手寫”溝通 王江洪想到雖然他們不會說話但是都識字,不如通過手寫溝通的方式調解,于是王江洪在紙上寫下一個個的問題,如:“原告為何要起訴離婚?”“有沒有夫妻共同財產?”“有沒有夫妻共同債權?”等,通過手寫問答,紙上溝通的方式詢問和保障了當事人“說話”的權利。 用“手語”交流 了解到被告母親不是聾啞人且熟悉手語,王江洪從被告母親那里學習了一些基本的手語對二人進行了耐心的疏導,雙方的訴求通過文字書寫和手語翻譯準確進行傳遞。 成功調解 最后經過兩個小時的調解,武某、羅某二人在平和友善的氛圍下達成了一致調解協議。調解結束后,雙方的臉上都露出了滿意的笑容,連連用手語向王江洪表示感謝。
弱有所扶 法潤民心
弱有所扶,法潤民心。近年來,合江縣法院始終牢固樹立“如我在訴”意識,站在殘疾當事人視角,做深做實每一件涉殘疾人訴訟案件,切實維護殘疾當事人合法權益。 下一步,合江縣法院將不斷創新司法方式,提高殘障人士在司法服務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為殘疾人這一類特殊群體奏響和諧法治之聲,為他們撐起一片法治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