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江市中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原告冷某(勞動者家屬)不服市人社局、第三人某物業管理公司工亡認定案。被告市人社局副局長溫玉良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為確保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發聲重點工作的順利開展,避免“告官不見官,見官不出聲”的現象,本院在庭前向被訴行政機關發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發聲通知書。
庭審中,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在法庭引導下積極發言、辯論,并提出了有說服力的意見。與往常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沉默寡言的情況不同,實現了行政機關負責人從“出庭不出聲”到“出庭踴躍發聲”的突破。本院審理后認為,市人社局依據其調查依法認定冷某華因疾病死亡不是工傷并無不當,故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行政負責人發聲
近年來,在行政案件審理中,不僅要求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還要求其在庭審中積極發聲,促使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發聲成常態。本次庭審,是市中區法院進一步推進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發聲機制的體現,“民告官”不止于“能見官”,且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敢發聲、踴躍發聲”,讓行政相對人以看得見的方式感受法律的權威和司法的公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力和社會效果。(韓小利 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