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宜賓市屏山法院龍華人民法庭將28件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案件審查結案,并向雙方當事人出具了確認調解協議有效的裁定書,賦予強制執行的效力。
楊某等28人關于社保費用與當地政府發生糾紛。屏山法院龍華人民法庭通過指導兩地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對此類糾紛進行調解工作,引導經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屏山法院龍華人民法庭在推進訴源治理和多元解紛過程中,積極探索和創新模式,推出“兩所一庭”調解機制(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模式),龍華法庭與轄區派出所、司法所、基層調解組織組成“兩所一庭”聯合調解小組將司法功能前移,對出現的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在工作中加大了對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工作的指導。2019年共計引導當事人通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案件33起,法院審查確認調解協議有效案件33起。
通過“兩所一庭”調解機制極大的節約了司法資源,減少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宜賓市屏山縣人民法院 楊東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