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康定市人民法院收到了一面當事人繡著“發揚馬錫五審判精神 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錦旗,而讓人沒想到的是,送來這面錦旗的人居然是案件的被告,原來事情是這樣的。
原告甘孜州某酒業公司起訴被告中鐵某公司水污染責任糾紛一案,原告曾因水污染責任糾紛起訴被告,經本院和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終審判決被告賠償原告酒業公司損失45.78萬元,維持一審判決被告在工程完工后30日內恢復原告原有水源,達到原有水質標準。
2019年5月原告酒業公司認為被告向其提供的水源不合格,存在持續侵權行為,致使其停工,造成巨大損失遂向本院提起訴訟。經審理,原告不能證明被告有新的侵權行為,不能證明被告對其存在持續侵權,亦不能證明其具體停產損失,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最終判決駁回原告甘孜州某酒業公司的訴訟請求,二審法院經審理維持一審判決。被告認為兩級法院審理彰顯公平正義,維護了企業合法權益,特送來錦旗向審輔干警致以由衷感謝和贊揚
鮮紅的錦旗是對康定市人民法院審輔人員的認可,也是對法院陽光司法和高效審判的鞭策、康定市人民法院將不忘初心、砥礪前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尼瑪巴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