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四川省屏山縣人民法院運用遠程提訊系統,審理一起被告人羈押在成都市雙流區看守所的盜竊案件,一審以盜竊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五百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王某2012年6月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19年9月17日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2020年4月7日刑滿釋放。2020年4月22日下午,被告人王某沿著屏龍路到達屏山縣龍華鎮農民村時,發現劉某家一樓停放一輛摩托車,王某趁無人之機將該車盜走。同日16時許,設卡盤查的民警攔截了被告人王某,追回了被盜摩托車。經認定,被盜摩托車價值2479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產,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了盜竊罪。依據王某累犯及其他情節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后,被告人王某表示不上訴。
承辦法官通過遠程提訊系統,在提審過程中首先核實被告人身份信息、告知被告人相關訴訟權利、義務,再對案件事實進行調查核實,對被告人進行實時訊問,整個庭審僅用時30分鐘。整個過程畫面清晰、聲音流暢,庭審順利,進行了一次“面對面、零接觸”的庭審,做到辦案與疫情防控兩不誤。
近年來,屏山法院加大信息化建設,建成遠程提訊、云上法庭、審判流程管理等系統,讓科技助力審判,提高辦案效率,節約司法資源、減少提押風險,為屏山法院推行“繁案精審、簡案快審”提供了有力保障。
(李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