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中院民事快審團隊
首次通過互聯網庭審系統公開審判案件
(點擊視頻觀看庭審現場)
審判長:“上訴人,能聽到我說的話嗎?”
審判長:“被上訴人,你的網絡信號正常嗎?”
審判長:“好,雙方信號已經接入,我宣布本次庭審正式開始!”
2020年2月5日下午,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快審團隊首次通過互聯網庭審系統對二審民事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既減少了人員的流動和聚集,又讓司法服務“不打烊”,正義“不遲到”。
基本案情。該案為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2019年8月1日,周某駕駛的車輛與陳某駕駛的摩托車發生碰撞。后經長寧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認定周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陳某承擔次要責任,周某車輛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商業險。陳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周某、某保險公司賠償各項損失157759.5元,一審判決某保險公司賠償150891元。某保險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鑒于目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嚴峻形勢,結合中、省、市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為了最大限度降低和減少病毒交叉感染幾率,切實保護各方當事人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充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合議庭在研究案情后決定采取互聯網庭審的方式對本案進行開庭審理。
庭前準備。庭前,承辦人在與雙方當事人積極溝通并征得其同意后,在互聯網庭審系統通過手機短信向當事人發送庭審碼,當事人根據短信提示下載app,輸入庭審碼后成功進入庭審系統,整個流程簡單快捷。
庭審中。在“沒有當事人出庭”的庭審現場,法庭電子顯示屏上清晰顯示出法官和雙方代理人的畫面,法官在線上核對當事人身份信息、宣布庭審紀律,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法定程序,不到40分鐘,一場同步錄音錄像的在線庭審順利結束。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宜賓中院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推進在線立案、在線庭審、在線調解,充分發揮“互聯網+審判”模式,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網絡平臺開展訴訟活動,有效避免人員聚集引發疫情擴散風險,切實保障疫情期間當事人的合法權利。真正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路”,滿足群眾多元化司法需求。(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