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勢下,攀枝花市東區法院調整刑事審判模式,將刑事庭審工作從“線下”搬到“線上”,實現“云上法庭”審理不打烊。
2月27日,東區法院刑事審判團隊運用互聯網庭審系統,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汪某販賣毒品一案,這也是東區法院疫情防控期間“云審判”第一案。
法官在審判法庭,公訴人在檢察院,被告人在看守所,辯護律師在律所,四地通過視頻連線,形成了一個完整的庭審現場。通過互聯網庭審平臺,整個開庭過程的畫面與聲音同步傳輸,庭審所有環節均通過線上視頻對話進行。
承辦法官征得公訴人、被告人及辯護人對于線上開庭的同意后,對身在看守所的被告人進行信息核對,按照訴訟程序宣布網絡庭審下的法庭紀律,依次進行法庭調查、舉證、質證、辯論以及最后陳述。庭審持續四十分鐘,庭審全過程井然有序,聲音清晰,畫面流暢,程序規范,取得了較好的庭審效果。
互聯網庭審平臺的上線,既保證了庭審的實時性和有效性,又保障了審判程序的合法性和規范性,同時也有效避免了疫情防控期間因提審被告人往返看守所、法院、現場開庭、人員聚集等活動帶來的交叉感染風險。
下一步,東區法院將最大限度發揮“互聯網庭審”審判新模式作用,深入推進網上立案、互聯網開庭,推動現代科技與法院工作融合,用智能化手段推進智慧法院建設,促進審判質效的提升,讓人民群眾足不出戶即可實現快捷高效的訴訟服務,讓法院“有所為”、法官“有所為全面保證疫情防控工作期間審判工作有序進行,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攀枝花市東區法院 段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