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糾紛訴源治理。聯合園區公安分局、綜合執法、勞動監察等部門組成處突隊伍,構建秉公執法、壓力均攤、資源共享、多部門聯動的維穩大格局,探索出集先期處置、教育宣傳、輿情控制、后續調解為一體的1+N模式。堅持“全面、全程、全員”調解的工作思路,強化涉園區企業糾紛調解優先意識,通過委托商會,借力政協委員、基層調解組織等,大力開展訴前調解,強化訴調對接機制,促成企業與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力爭把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2020年第一季度,金江法庭委托、邀請商會、政協委員、基層調解組織調解涉企案件28件,調撤23件,成功率達82.14%。
依法保障企業權益。貫徹各類市場主體法律地位平等、權利保護平等和發展機會平等原則,依法平等保護不同所有制主體、不同行業利益主體的產權和實體利益。依法支持“活查封”、保全財產置換等保全方式,在可實現保全目的前提下,對企業生產經營必須的設備、原材料、基本賬戶等一般不予保全,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2020年第一季度,受理涉園區企業財產保全案件5件,其中有4件案件通過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協商,申請人自愿申請解除保全,有力保障企業復工復產。
提供多元司法服務。結合審判實踐,分析研判民營企業管理、經營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司法應對措施,幫助民營企業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抵御風險能力。建立健全法庭聯系走訪企業制度,組織法官定期到園區企業走訪,聽取企業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建議與司法需求。總結推廣服務企業的經驗做法,及時形成調研報告,并就企業管理漏洞、法律風險防范等提出司法建議,2020年第一季度,金江法庭走訪企業召開座談會4次,發出涉企法律風險司法建議3篇。(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