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訴前調解成功率高、當事人滿意率高,江陽區法院的老法官趙晉福,被群眾親切地稱呼為“滿意法官”。近年來,“趙滿意”從起初的老法官趙晉福,演變到“趙滿意工作室”,再到如今的江陽區法院“1+3+N”多元解紛體系,“趙滿意”完成了從一個人到一群人的轉變。“滿意”二字底色未變,更成為江陽區法院亮麗的“楓”景名片。
“趙滿意”趙晉福
訴前解紛 “小案”大滿意
瀘州某包裝公司,因經營不善于2019年倒閉,欠下的員工工資也沒有辦法支付。2020年3月27日,該公司一名員工無奈之下來到江陽區法院訴求討要工錢。
趙晉福接受案件后立即了解相關情況,聯系上公司老板,耐心釋明相關法律法規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隨后該老板與討薪的員工通話,希望得到諒解,保證尊重法律,他將外出打工,爭取一年內將拖欠工資2.5萬元支付給員工。這名員工得到承諾后,也體諒老板的不容易,特別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應該共渡難關。該員工離開時,對趙法官耐心細致的調解工作表示非常滿意。
2020年5月的一天,80多歲的老大爺張某步履蹣跚地來到江陽區法院,要求兒子履行贍養義務,趙晉福在訴服大廳了解情況后,立即與老人的兒子取得聯系,溝通后發現,老人的兒子不是不盡贍養義務,而是因為老人年事已高,經常健忘,工資卡和醫保卡經常都不記得放在哪里,兒子因害怕遺失而代為其保管,老人找不到工資卡和醫保卡后,便來法院告他。因他兒子在外出差,不能立即前來把工資卡和醫保卡歸還給他,在趙晉福給老人耐心解釋清楚后,才讓老人的孫女來接他回家。
趙晉福辦了太多太多這樣的家常“小案”,有著豐富法庭辦案經驗的趙晉福,面對“人生百態”,面對父老鄉親,總能得心應手地化解矛盾,做到案結事了人和,做到群眾稱之為“趙滿意”。
2019年,江陽區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專門打造了“趙滿意工作室”,由扎根基層法庭多年的老法官趙晉福“坐診”工作室,開展訴前輔導和訴前調解,“問診把脈”,幫助當事人選擇適合的解紛方式,力促矛盾糾紛在早期得以化解,雖沒有一件驚天動地的大案要案,但趙晉福總能想法把老人的贍養費三百變五百,把孩子的撫養費季付變月付……
“趙滿意”工作室
升級打造 滿意再進階
2023年,“趙滿意”趙晉福退休了,但“趙滿意”的故事還在延續……
“雖然確實無法修復關系,但大家能和平解決問題,還是好的。”
從起訴離婚到和平分手,雖無法挽回婚姻關系,但在“趙滿意工作室”的努力下,蔣某和李某二人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達成一致意見,避免了離婚衍生矛盾糾紛。
原來,蔣某與李某通過自由戀愛后結婚,婚后雙方感情一般,后因矛盾不斷累積,蔣某認為和李某的夫妻關系已經名存實亡,向江陽區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為從源頭上化解糾紛,江陽區法院訴服中心組織開展訴前調解,“趙滿意工作室”特邀人民調解員向雙方詢問夫妻感情現狀,并試圖挽回雙方婚姻,但多番溝通后,蔣某表示關系無法修復,李某也同意離婚,愿意協議離婚。調解員在確認雙方均同意離婚后,組織雙方當面調解。經過調解員耐心的釋法明理,雙方的心結也慢慢打開,心平氣和地對爭議問題進行協商,最終對婚生女的撫養、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了一致意見,雙方簽署了調解協議,一方當場履行了19萬元的補償義務。
“夫妻關系和睦是家庭幸福的基石,夫妻感情破裂后選擇解除婚姻關系,不是簡單的二個人的分開,還涉及財產、利益及子女的撫養問題。對離婚糾紛的妥善化解,是法院化解基層矛盾糾紛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社會的和諧穩定起著重要的作用。”
江陽區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庭長姚靜介紹道,相比對薄公堂,調解離婚有利于緩解雙方當事人的對立情緒,還很有可能找到重歸于好的契機,即使不能和好,也可使當事人通過調解相互理解,充分考慮子女的利益,理性地面對未來的生活。通過這樣的方式,訴服中心依托“趙滿意工作室”對部分矛盾糾紛組織開展訴前調解,為當事人提供了更多元的解紛方式選擇,減輕當事人訴累。
原來,老法官趙晉福退休后,江陽區法院延續升級“趙滿意工作室”,進一步做優解紛品牌,制定特邀調解工作實施細則,邀請4名人民調解員入駐工作室,開展駐院調解工作,努力將矛盾抓早抓小,把糾紛止于訴前。2023年以來,訴前化解矛盾糾紛3532件,贏得群眾稱贊。
“趙滿意”到“1+3+N ”
多元解紛繪“楓”景
“趙滿意”的故事,是人民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讓更多的矛盾糾紛止于訴前萬千實踐中的生動一例。江陽區法院在“趙滿意”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大力推進矛盾糾紛聯調聯治,以不斷完善的多元解紛機制助力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級,逐漸形成了一套成熟的“1+3+N”高效聯動解紛機制。
“原本以為要交訴訟費,還要上法庭,賠償款遙遙無期,沒想到問題這樣解決了,這下總算有保障了。”看著當場兌付的70余萬元醫療費、殘疾賠償金和后續醫療費,王某(化名)的母親很是激動。
江陽區法院高效運行“1+3+N”聯動解紛機制,助力推動矛盾糾紛訴前化解,在“N”模式中將專業性強的矛盾糾紛委托專業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形成多方參與、分類處理的解紛格局,王某涉及的這起因醫療致殘的糾紛,便是多元解紛模式下成功化解在訴前的案例。
幾年前,王某因突發疾病,來到某醫院就醫,經過多次手術和康復治療,最終王某成為了植物人,無任何意識。王某家屬與醫方爭議較大,涉及賠償金額巨大,矛盾越演越烈。后來,王某的母親將醫院起訴到江陽區法院,認為被告醫院在診療過程中不具備治療王某疾病的能力和相應設備,采取的治療方案和護理措施不妥當,且一再拖延轉院的最佳時間,導致王某成為了植物人。
“我們了解到,此案涉及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更需妥善化解糾紛,才有利于王某的后續治療。”江陽區法院訴服中心工作人員考慮到以委派專業調解組織處理此案的模式將大大降低訴訟成本,便積極引導王某家人嘗試多元解紛模式。
根據王某母親的申請,江陽區法院訴服中心組織雙方進行了訴前司法鑒定,鑒定結果顯示,王某為二級傷殘,醫方在診療過程中存在過錯,負有一定責任。在征求雙方意見后,江陽區法院訴服中心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將此案委派至瀘州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訴前調解。
“經過多次組織調解,雙方就責任分擔,王某的醫療費、殘疾賠償金、后續醫療費等費用達成了一致意見。”瀘州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人劉昇介紹,醫院一方按約定當場履行了賠付義務70余萬元,這起醫療糾紛成功在訴前得以化解。訴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用“訴前鑒定+訴前調解+當場兌付”的“閉環”模式,切實保障了殘疾人合法權益。
江陽區法院在持續做優一個支點即“趙滿意工作室”的基礎上,強化三方協同,與江陽區委政法委、區司法局會簽《關于委派調解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訴前委派調解的糾紛類別、流程、時限等作了明確規定,試行以來,累計委派糾紛602件,化解217件。同時,推動N家聯手,全面加強與職能部門、各類專業調解組織的聯動配合,將專業性強的矛盾糾紛委托專業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社會團體、特邀人民調解員的調解優勢,與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的25個各類調解組織和105名人民調解員建立線上對接機制,形成矛盾糾紛化解合力,累計委派矛盾糾紛10642件,訴前化解4673件。江陽區法院連續獲評2022年、2023年“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設”先進集體稱號。
接下來,“滿意法官”的故事還將繼續,讓人民滿意的司法事業永遠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