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徽,是法院的標志。懸于法庭之上,彰顯的是司法尊嚴;戴在法官胸前,映照的是法官的初心使命。在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有這樣一名法官,他戴著黑框的眼鏡,身著筆挺的制服,端坐在辦公桌前,埋首于一堆卷宗之中,胸前的紅色法徽熠熠生輝,不斷映照著他的初心使命。他就是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鄭欣。
鄭欣,1985年9月出生,中共黨員,現任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庭長、一級法官。自2010年參加法院工作以來,無論在審判崗位還是執行崗位,他始終以自己的行動踐行著一名共產黨員和一名人民法官的初心使命,以自己的責任、擔當讓承辦的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時間和法律的檢驗, 在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打擊涉毒販毒犯罪、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等工作中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2014年被評為涉金融案件專項執行活動省級先進個人;2017年因(2016)川1181民初2194號合同糾紛一案庭審被評為全省法院優秀庭審;2019年因(2019)川1181刑初75號販賣毒品罪一案庭審被評為全市“十佳庭審”;2020年被評為峨眉山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個人,同年因(2018)川1181刑初219號聚眾斗毆罪一案庭審被評為全市“十佳庭審”,且被樂山市中級人員法院評為全市法院庭審標兵;2021年,被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記個人三等功。
掃黑除惡的“業務先鋒” 。自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鄭欣勇挑重擔,峨眉山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惡勢力及“保護傘”犯罪案件9件,他便參與其中7件審理,承辦6件,無一發改和信訪。其中,妥善審結童勇等人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該案系峨眉山市開展掃黑除惡工作以來首列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保護傘”案件,在峨眉山市產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其妥善審結,營造了嚴厲打擊、除惡務盡的良好氛圍。
禁毒戰線的“行業能手”。 從2018年4月鄭欣到刑庭工作起,累計受理涉毒刑事案件58件70人,審結53件64人,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及以上重刑的共計15人,重刑占比23.44%,對涉毒犯罪形成強大威懾。充分利用“法律七進”活動,深入學校、社區、工廠和農村,廣泛宣傳毒品犯罪的社會危害以及國家打擊治理毒品犯罪的法律規定和政策措施。2019年5月22日,到四川博睿特外國語學校公開審理了峨眉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嚴某某犯販賣毒品罪一案,博瑞特學校、旅游學校等三所學校共計600多名學生到場旁聽了庭審,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在該案審理中,梳理、制作司法建議一份,被市中院推送至省高院參與優秀司法建議評審。
未成年人的“守護使者”。 在平時的審判工作中,鄭欣一直重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2019年5月承辦并審結了峨眉山市第一起“黑校車”危險駕駛案件,引起較大反響,共有六十余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團市委、關工委、交警、運管、鎮鄉、學校等代表到現場旁聽了庭審。該案教育意義深遠,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環境犯罪的“打擊衛士”。 近兩年來,鄭欣審理破壞環境案件六件,從嚴懲處了在峨眉山景區的濫伐林木的被告人兩人、在長江十年禁漁期內非法捕撈水產品的被告人一人、在我市非法傾倒有毒有害物質的被告人五人及被告單位一個,有力震懾了破壞環境犯罪;圍繞我市中心工作,加強各部門協作,為景區違建案件提供法律支持,服務地方大局。
法袍見證責任,法徽映照使命。多少個日日夜夜,多少次實地走訪,多少回伏案疾書,都是為了無愧于“人民法官”這個稱號。他用11年的工作生涯,詮釋了一名人民法官的使命與擔當,用實際行動,踐行了“人民法官為人民”的赤子情懷。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張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