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網(wǎng)
        法治文化研究會

        “無袍法官”黃彥軍

        來源:東坡區(qū)人民法院 作者:曹瀾曦 發(fā)布時間:2022-03-25 11:07:43

        2019年9月,黃彥軍被任命為人民陪審員。高舉右手,面向國旗莊嚴宣誓“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憲法和法律”……從那一刻起,黃彥軍倍感光榮,也深知責任重大。身無法袍,未握法槌,他以一顆樸素善良為民的心,認真與法官走訪調查,認真對待陪審工作,積極履行人民陪審員職責。

        1648177683(1).jpg

        陪審工作有態(tài)度 司法宣傳有廣度

        陪審工作中,每一次庭審他都認真對待,調整好自己的工作時間,提前來到庭審現(xiàn)場。開庭前,仔細閱讀案宗,詳細了解案件的經(jīng)過;庭審中,認真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做好記錄,厘清控辯雙方的訴辯理由,歸納出爭議焦點,在法官的引導下運用司法規(guī)則、法律規(guī)定分析判斷;在合議庭上,立足“雙重身份”,公平公正發(fā)表自己對案件的看法、觀點。

        陪審工作外,作為東坡區(qū)農業(yè)農村局的一名工作人員,他利用走鄉(xiāng)入村之余,通過一些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廣大群眾普及法律知識,讓其從中學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648177711(1).jpg

        人民陪審有義務 法庭審判有維度

        2022年3月18日,黃彥軍參加了一起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案的審判。

        基本案情:被告楊某將部分電梯安裝施工工程轉包給原告鄧某,鄧某向楊某繳納了10萬元安保金。隨后,鄧某完成了一臺電梯的安裝施工并交付給楊某,楊某也向其支付了該電梯安裝施工的部分費用14萬元(余9.3萬元施工款未支付),并向鄧某出具了《承諾書》(承諾書表述了安裝電梯的相關費用的計算辦法)。后楊某告知鄧某其余49臺電梯的安裝施工已無法再履行,遂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將原電梯安保金轉化為被告夫妻(楊某、龔某)二人的借款,且已分兩次還清。

        原告鄧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夫婦(楊某、龔某)支付欠款9.3萬元,以及因解除剩余49臺施工協(xié)議造成的損失9.8萬元。

        案件審理中,黃彥軍在合議庭上發(fā)表觀點:因原告完成1臺電梯的安裝施工并已交付正常使用這是事實,應當支付相應費用;且電梯安裝應當是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而原告是個人不是單位,不具備該資質,協(xié)議本身已經(jīng)不合法,因此協(xié)議不應再履行。10萬元電梯安保金轉化為借款上有夫妻二人的簽字,說明妻子龔某知道或應該知道楊某將電梯安裝轉包給鄧某的行為,且楊某承包電梯安裝施工項目的利潤是家庭收入,應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債務。

        經(jīng)過合議庭反復討論,對證據(jù)再次進行梳理,最后采納了黃彥軍的觀點。

        1648177725(1).jpg

        踐行司法為民有決心 維護司法公正有恒心

        “作為一名人民陪審員我肩負著對法律和當事人的責任,所以每一次合議我都嚴謹且公正的提出自己的觀點?!秉S彥軍如是說。

        在兩年多的陪審時間里,黃彥軍先后參加了市、區(qū)法院組織陪審案件80多件。

        人民陪審員來自人民、服務人民,更是聯(lián)系法院和人民群眾的橋梁。黃彥軍表示他將通過不斷的學習,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識水平,切實履行好陪審員職責,認真參與陪審工作,做好普法宣傳,真正成為一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踐行者。

        (曹瀾曦)


        責任編輯:楊雪嬌

        新聞總署國登2012-F00075847號· 知識產(chǎn)權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連續(xù)出版物刊號 川KXO1-093 · 互聯(lián)網(wǎng)信息服務許可證 川B2-20191090 · 網(wǎng)絡文化經(jīng)營許可證 川網(wǎng)文【2019】5415-440號 ·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許可證 川字第00217號

        出版物許可證 新出發(fā)字第510105010299號 · 川文旅審函【2019】886號 · 川新廣審批準字【2017】335號 · 川法學文研批字【2015】012號 · 川法文批字【2019】009號 · 川新廣批函字【2016】30號

        國家商標局受理第23862702號 · 網(wǎng)絡安全資格認證第23955號 · 省法治文化研究會融媒體中心負責技術、維護和管理

        蜀ICP備18021130號-2 川公網(wǎng)安備 51010402001487號

        本網(wǎng)站(非新聞類)刊發(fā)信息不代表主辦單位和本網(wǎng)之觀點,如有異議請聯(lián)系本網(wǎng)刪改·法律顧問:省法治文化研究會專家委(何艷律師)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會 四 川 法 制 網(wǎng)版權所 有 ,未 經(jīng) 書 面 授 權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cszwj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電腦版 | 移動版

        主站蜘蛛池模板: 阳西县| 壤塘县| 陇南市| 宿松县| 滁州市| 搜索| 崇信县| 汶上县| 武山县| 宿州市| 巴里| 南安市| 无为县| 连城县| 宜春市| 武义县| 长兴县| 虎林市| 五常市| 凉城县| 额济纳旗| 萍乡市| 灯塔市| 石景山区| 壤塘县| 绍兴县| 浪卡子县| 松阳县| 井陉县| 沂南县| 广平县| 普陀区| 南郑县| 徐州市| 楚雄市| 西盟| 扶余县| 万宁市| 清镇市| 延吉市| 宜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