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佳同志從事執行工作6年,擔任宜賓市敘州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3年。三年來,葉佳共執結案件2081件,執行完畢983件,執行完畢率 47.24%,執行到位金額74115126元,平均辦案時限49天。作為一名女法官,在多年的執法辦案中,葉佳同志著力“善意文明”執行的同時,也形成了雷厲風行的“強執行”作風,在政治素養、專業技能、廉潔自律等各方面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一致肯定。特別是在執行案件辦理中,她剛柔并濟,把握好“三個度”的有機平衡,科學化解矛盾,注重服務當事人,切實將辦案的政治、社會、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落到實處,得到了領導、同事及人民群眾的一致認可。
2019年,葉佳調任執行局副局長,到任第一天即承接104件案件,其中包含多件涉信訪以及疑難復雜案件。她沒有抱怨退縮,而是很快熟悉案情,逐案梳理分析,擬定執行方案,主動出擊。其間,她不懼艱辛,在短短兩周內輾轉宜賓、成都、重慶、昆明等地,完成了6套執行強制拍賣房屋的交接。2021年,局里安排她負責“簡案”團隊,她全年辦理涉民工工資、“三養”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等涉民生案件1100余件的同時,還接受領導指定牽頭辦理涉宜賓某交通運輸有限公司的民間借貸及勞務合同糾紛、涉黎某某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涉宜賓某鋼結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勞務合同糾紛等群體性案件,在其精心執行下,執行到位金額6925432元,該幾批群體性涉穩案件均得到妥善處理。
近三來,葉佳辦理的執行案件各項質效指標均名列敘州區法院前茅,也多次被評為法院“辦案標兵”。葉佳同志在執行辦案中特別注重把握好“剛與柔的尺度平衡”、“法理情的尺度平衡”以及“效率與公平的尺度平衡”。有時她很“強勢”,對不講誠信、抗拒阻礙的被執行人,堅決用足用盡執行強制手段。2019年至今,葉佳依法采取拘傳31人、罰款23人、拘留58人、移送打擊拒執犯罪案件8件。有時她又很“溫柔”,對于確實有困難,無履行能力或者因受疫情影響暫無一次性履行能力的被執行人,她會充分貫徹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盡最大努力做工作,促使雙方達成執行和解,或者積極引入司法救助及時為群眾解困救急。三年來,有二十余名當事人向其贈送感謝信、錦旗,通過打電話、發信息感謝“葉法官”的當事人更是不計其數。
葉佳同志作為院里執行辦案能手,在完成本職崗位辦案任務的同時,還接受領導安排指定額外辦理了一大批疑難復雜案件,積累了很多很好的執行實務經驗。在此基礎上,葉佳同志主動總結提煉,牽頭擬定了《關于執行簡案辦理的方案》《關于涉不動產執行案件辦理的方案》《關于涉車輛執行案件辦理的方案》,“三個方案”被宜賓市中院全文刊發推廣;對于在執行變現房屋過程中遇到的涉及租賃權的相關問題,她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結合宜賓執行工作實踐,編撰了《關于執行房屋時涉租賃權處理的疑難問題解答》,該解答切實保障了當事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也進一步規范涉租賃房屋的執行程序及執行裁決審查程序,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和指導性,被宜賓市中院、省高院認可;有感于法院內部立、審、執協調機制不完善、溝通不順暢、實踐操作難的問題,牽頭擬定了《宜賓市敘州區人民法院關于立案、審判與執行工作協調運行的意見(試行)》,明確了內部分工協作的工作職責,有力促進了立案、審判與執行工作的順利銜接和高效運行。
(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