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東
陳曉東,敘永縣落卜鎮農業農村辦的高級農藝師,自1988年工作以來,奮斗在農村第一線已三十余載。自被任命為敘永縣法院人民陪審員以來,他始終恪盡職守,以信念堅守著初心,用行動踐行著使命,參與陪審案件一百余件,先后被敘永縣人民法院評為優秀人民陪審員,被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百佳人民陪審員。
(陳曉東獲評百佳人民陪審員)
認真學習、砥礪奮發,利自身之器
(陳曉東參加法院組織的陪審員培訓) 擔任人民陪審員以來,陳曉東積極參加人民陪審員培訓,主動觀摩案件庭審,抓住一切機會學習法律知識。工作之余,他還認真研讀法律書籍,通過學習案例、向法官請教等方法,不斷提升自身法律素養、增長法律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的庭審能力。
打擊犯罪、守護安寧,盡有為之責
(陳曉東在庭審中) 陳曉東對每一次陪審工作都高度重視,始終堅持“早準備,細審閱,勤思考,嚴審理”的工作原則,參與了多起重要刑事案件的審理。在他參與陪審的一起運輸毒品案件中,被告人稱被查獲毒品為自行吸食,辯護律師辯稱僅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不構成運輸毒品罪。合議時,陳曉東認為涉案毒品已超過自行吸食所用量,且毒品犯罪導致的社會影響極壞,危害極大,建議以運輸毒品罪處罰。經過合議,根據案件事實和相關情節,合議庭采納了他的建議。案件宣判后,起到了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嚴謹履職、守護正義,傾綿薄之力
(陳曉東參加案件合議) 在陳曉東參與陪審的案件中,無論標的額大小,他始終嚴謹履職,客觀、全面、公正參與審理。在他參與的一起農藥中毒賠償案中,原告認為被告噴灑農藥除草劑導致其中毒,要求被告進行賠償。通過審理查明,被告使用的是低毒低殘留農藥,且原告和被告噴灑農藥的區域有十米左右的距離。作為經驗豐富的高級農藝師,陳曉東結合專業知識提出合議意見,他綜合案件事實及證據后認為,農藥導致中毒的可能性極小,且原告并未提供農藥中毒成分的鑒定報告等有力證據,應當承擔舉證不力的后果。因原、被告雙方均不愿意調解,合議庭采納了他的建議,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發揮優勢、庭外調解,解群眾之憂
陳曉東積極發揮人民陪審員來自基層、擅長調解的優勢,參與了多次庭外調解工作。在他參與審理的某運輸合同糾紛案中,雙方矛盾分歧大,調解難度高。庭審結束后,陳曉東與審判長共同前往被告所在地做調解工作,給當事人講明利害關系,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糾紛得以順利化解。此外,他還結合農村工作經驗,成功調解了多起涉農糾紛,將法、理、情有機融合,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積極作用。
對陳曉東而言,人民陪審員既是一種榮譽、更是一份責任和使命。他說:“多做一點事,多發一點光,人生才更有意義。”無論何時何地,他始終牢記人民的囑托,認認真真地對待參審的每一個案件,堅持公平、公正,用行動守護正義,做一名讓群眾滿意的人民陪審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