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至。近日,在敘永縣人民法院審判庭內,張某等36名工人臉上終于露出了久違的微笑,拖欠已久的工資終于拿到了自己手上。
張某等36名工人原系敘永縣某造紙廠職工,負責再生紙生產等工作。2023年11月,敘永縣淘汰落后制漿造紙產能工作如期推進。該造紙廠因能耗、環保、質量、安全等方面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被淘汰退出。但其在生產期間尚欠張某等36名工人工資共計9.7萬余元。造紙廠被關停后張某等人多次討薪未果,為維護合法權益,追回辛勤付出所得,訴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考慮到案件涉及人數眾多,且關系到工人工資這一民生大事,敘永法院當即指定專業法官專門負責此案并于第一時間聯系了雙方當事人。據了解,張某等36名工人在造紙廠工作期間,實際受雇于某條生產線的承包人,后造紙廠因種種原因停止生產,該生產線的承包人尚未結清工人工資便消失無蹤。
開庭當日,審判庭內的“氣溫”一度降到冰點。面對36名昔日職工,造紙廠負責人表示:紙廠已經關停超過一年,沒有持續生產且生產時生意也不景氣,加之這批工人并非直接受雇于造紙廠,討要工資的對象應當是當時生產線的承包人而非造紙廠,故不應當由自己支付這筆欠款。造紙廠停止生產是事實,但36名工人等著拿錢回家過年更為迫切,訴訟是他們萬不得已的選擇,更是他們唯一的希望。為幫助36名工人早日順利拿到這筆拖欠的工資,承辦法官劉彬耐心向造紙廠負責人就有關法律知識進行解釋說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94條之規定,個人承包經營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經過長達7小時的溝通,造紙廠負責人認可由其支付36名工人工資的調解方案,并當庭先行支付23名職工工資,共計61323元。剩余13名職工的工資36247元當庭簽訂調解協議,確認在2個月內支付完畢。
“以后不管是進廠還是幫私人老板,大家一定要簽訂合同,不清楚不明白或者不懂的地方就多問多打聽,也要注意將工資條、工作日志等相關資料保存整齊,如果發生糾紛,這些都是最有利的證據……”在大家簽署調解協議的間隙,劉彬法官又忍不住“嘮叨”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