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網
        法治文化研究會

        執行法官為教師“講課”促執行

        來源:敘永法院 作者:楊洋 陳小蘭 發布時間:2020-06-05 09:33:50

        陳某某系敘永縣某學校教師,與申請執行人吳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敘永法院法官主持調解,由陳某某從2018年9月25日起,每月償還原告借款3000元至還清165360元止。

        調解書生效后,陳某某以無錢歸還為由,再三推脫,不履行生效調解書確認的義務,無奈之下,吳某某向法院申請執行此次到期應還的15000元欠款。執行中,執行法官通過電話、微信與陳某某聯系,再三催促陳某某盡快履行本案還款義務,每次得到的答復都是“我正在想辦法,過兩天就來法院處理”,但陳某某卻遲遲不見蹤影,后來甚至不接執行法官的電話,也不回信息。

        2020年5月14日上午,敘永法院快執組執行干警在敘永縣某學校找到陳某某后,耐心的為其講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在經過執行干警的教育后,被執行人陳某某意識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嚴重性,在強大的執行威懾下,終于認識到自身的錯誤,當即將15000元案款履行完畢,并保證以后按時履行生效調解書確定的義務。(楊洋 陳小蘭)

         


        責任編輯:趙興宇

        新聞總署國登2012-F00075847號· 知識產權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連續出版物刊號 川KXO1-093 · 互聯網信息服務許可證 川B2-20191090 ·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川網文【2019】5415-440號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許可證 川字第00217號

        出版物許可證 新出發字第510105010299號 · 川文旅審函【2019】886號 · 川新廣審批準字【2017】335號 · 川法學文研批字【2015】012號 · 川法文批字【2019】009號 · 川新廣批函字【2016】30號

        國家商標局受理第23862702號 · 網絡安全資格認證第23955號 · 省法治文化研究會融媒體中心負責技術、維護和管理

        蜀ICP備18021130號-2 川公網安備 51010402001487號

        本網站(非新聞類)刊發信息不代表主辦單位和本網之觀點,如有異議請聯系本網刪改·法律顧問:省法治文化研究會專家委(何艷律師)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會 四 川 法 制 網版權所 有 ,未 經 書 面 授 權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cszwj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電腦版 | 移動版

        主站蜘蛛池模板: 黔西县| 神木县| 玉溪市| 广南县| 岳西县| 花垣县| 新河县| 永顺县| 汤阴县| 湖南省| 右玉县| 容城县| 拉孜县| 龙山县| 六安市| 迭部县| 汉寿县| 正定县| 盐亭县| 颍上县| 阜新| 松溪县| 怀安县| 郑州市| 民乐县| 灵石县| 湘乡市| 秦安县| 平谷区| 安远县| 合江县| 察隅县| 建水县| 大埔区| 称多县| 康马县| 邻水| 武穴市| 沈丘县| 汝阳县| 龙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