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敘永縣人民法院聯動多方力量,成功化解了原告瀘縣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張某四兄弟十余年的房屋騰遷糾紛。2007年通過招投標,原告中標敘永縣正東鎮一地塊用于商品房開發建設,之后,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原告被征用房屋的征地補償款打入四被告父親的賬戶,該款至2016年四被告父親死亡仍停留在該賬戶上。原、被告經多次協商未果,至2020年四被告仍居住在原告土地使用權范圍房屋內,原告迫于開發需要,訴訟請求四被告騰遷房屋。
案件受理后,承辦人意識到案件處理不當,原告復工復產的目的達不到,四被告房屋如果被強制撤遷,不能保證其居者有其所,還可能引發信訪、上訪,對基層治理帶來很不好的負面影響,只有協調好雙方利益關系,才能徹底化解糾紛,消除潛在矛盾、隱患。于是,案件充分聯動了各方力量,邀請了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涉地鎮政府、村委會、雙方代理人等參與組織當事人單方進行了五次座談,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三次協商,最終,以原告讓利住房、被告十日內騰遷出房屋圓滿調解。現原告已按計劃正常復工復產。(夏鵬 田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