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屏山縣委政法委、縣法院、縣司法局為屏山縣屏山鎮蔣壩村及越紅社區授牌“無訟村(社區)”,縣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盧杰平、縣法院副院長劉建、縣司法局機關黨委書記羅婷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參加了授牌儀式。
村建制調整后的屏山鎮蔣壩村及越紅社區通過黨建引領、鄉村振興、文化沁潤等舉措,已彰顯出農村基層社會的活力與和諧。蔣壩村正在爭創“全省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示范村”“全市城郊融合發展示范村”,越紅社區已被命名為“宜賓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示范社區”,選擇將蔣壩村及越紅社區作為全縣首批“無訟村(社區)”建設示范點既有個性化特點又兼具典型性作用。
無訟村(社區)是一種理念,并非指完全沒有訴訟,而是指將無訟理念與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相結合,不斷健全基層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機制,盡量減少訴訟發生,從源頭上治理和預防矛盾糾紛。屏山法院副院長劉建在授牌儀式上表示,無訟村(社區)的創建是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訴源治理前端化解的社區治理新路子。
縣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盧杰平強調“無訟村(社區)”試點是“楓橋經驗”的傳承和發揚,蔣壩村及越紅社區各方面都有著良好的基礎條件,通過該項工作開展,能進一步拓寬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渠道,使矛盾糾紛最大程度化解在訴前,為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為做實做細“無訟村(社區)”試點工作,盧杰平要求:一是開好頭起好步。要以兩個示范點的建設開創屏山縣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新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寶貴經驗,真正打造具有屏山特色的“無訟村(社區)”品牌;二是建機制,細舉措。縣政法委、縣法院、縣司法局已聯合制定《關于創建“無訟村(社區)”實施方案》文件,成員單位要建立好溝通聯席機制,法院、司法局在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的基礎上就如何促進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與審判執行工作的順暢銜接和高效流轉,要多思考、多謀劃;三是先簡易后復雜。人民調解委員會在調處矛盾糾紛過程中,政法隊伍要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務,建立司法確認聯絡員機制以及矛盾糾紛繁易程度獎勵機制,促進提升調解吸引力和有效性;四是防未發、止未訴。健全完善糾紛預防化解機制,推動矛盾化解從終端裁決向源頭防控延伸,健全非訴訟糾紛解決前置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化解矛盾糾紛,讓大量矛盾糾紛化于未發、止于未訴。(羅強、王禮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