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2日上午,原告鄭某來到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法院,將一面印有“一心為民好法官,人民百姓貼心人”的錦旗送到承辦法官賈幼蔓、書記員李思琪手中,感謝東區法院法官為民解憂,耐心化解矛盾糾紛,讓自己拿到了拖欠已久的140余萬元勞務費。
1月13日,鄭某因一起勞務合同糾紛訴至東區法院,要求某建工工程公司支付拖欠的勞務費140余萬元,該勞務工程已經完工了4、5年,鄭某卻一直沒有拿到勞務費。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案件的審理期限變長,期間,承辦法官多次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在線開展工作,在恢復正常工作秩序后,承辦法官及時聯系雙方當事人開庭審理此案。在庭審過程中,承辦法官深入分析案件爭議焦點,仔細核對案件證據材料,組織雙方對賬目進行清點核算,最終確定了尚欠的勞務費數目。承辦法官隨即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調解結案。被告代理人與公司溝通后將尚欠款項及時付清,徹底了結了本案糾紛。
從立案到收到140余萬元款項,東區法院持續跟進案情,認真負責的態度和耐心細致的調解使鄭某切身感受到了司法為民的溫暖。近年來,東區法院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堅持運用調解、協調等“軟性”司法手段,化解矛盾糾紛,將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便捷的司法服務回應人民群眾司法需求。(賈幼蔓 李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