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心理韌性培育是新時代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課題。心理韌性指個體在面對逆境時保持心理穩定并實現適應性成長的能力(Masten, 2001)。法治思維作為一種理性、規范的認知方式,強調規則意識、程序正義和權利保障,能夠為心理韌性培育提供結構化支撐,鍛造大學生心理韌性。本文結合真實案例,從理論依據和實踐路徑兩個維度,探討法治思維如何賦能大學生心理韌性培育。
一、法治思維與心理韌性培育的理論契合
法治思維的核心維度包括規則意識、權利邊界和程序正義,與心理韌性形成機制的認知調整、社會支持和自我調節三大支柱,在理論上深度契合,法治思維對心理韌性培育形成系統的結構化支持。
(一)認知行為理論視角:法治思維優化認知重構
認知重構能力強調個體以理性視角解讀挫折,避免陷入消極歸因。法治思維通過規則意識和程序正義理念,幫助學生建立客觀的問題分析框架。某高校在省優干評選爭議處理中引入聽證制度,法治思維引導學生超越情緒化抱怨,轉而審視制度流程是否存在瑕疵,依法尋求申訴渠道。訓練了學生以理性思維重構挫折體驗,減少心理耗損。
(二)社會支持理論視角:法治思維完善社會支持系統
法治思維通過制度化、規范化的路徑系統性地完善社會支持網絡,在權責界定、可信度建設和資源拓展三個維度實現質的提升。
首先,法治思維推動構建權責分明的制度框架,將心理健康服務納入規范化管理體系,如《學生心理危機干預辦法》明確劃分輔導員、心理教師和校醫的協同職責,使某高校的危機干預響應效率提升50%。
其次,法治化條款的強制約束力顯著增強支持系統的可信度,當《心理咨詢保密協議》明確泄密可能承擔法律責任后,某校心理咨詢留存率提升35%,學生因制度保障而非道德承諾而更愿求助。
最后,法治機制將社會支持從情感撫慰升級為問題解決工具,高校通過設立申訴委員會、法律援助站等維權渠道,使具備法治化支持系統的學生主動求助率達到普通院校的2.3倍。
(三)自我決定理論視角:法治思維強化自我效能感
自我效能感源于對問題解決能力的信心,而法律賦能使個體獲得“工具性勝任力”。通過法治教育(如民法典、勞動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掌握的維權技能,能顯著提升學生應對現實挑戰的底氣。例如,某高職院校學生在實習期間遭遇超時加班,運用《勞動法》知識與企業協商調整工時,成功維權的同時也鞏固了“我能解決問題”的信念。這種基于法律實踐的效能感積累,比抽象的心理激勵更具持久性。
二、法治思維賦能心理韌性培育的實踐路徑
將法治思維融入大學生心理韌性培育,需要構建系統化、可操作的實踐體系,使法律素養與心理調適能力相互促進。
(一)課程融合:構建“法律-心理”交叉課程體系
法治思維與心理韌性培育的融合,需依托結構化的課程設計。南京理工大學實施的“法治韌性培育計劃”開設《法律心理學》融合課程,采用“案例教學+角色扮演”模式。課程設置“校園欺凌模擬法庭”“就業歧視維權工作坊”等情境模塊,學生通過扮演原告、被告、法官等角色,在法治框架下訓練情緒管理與問題解決能力。追蹤數據顯示,參與該課程的學生(n=300)在心理韌性量表(CD-RISC)的“認知靈活性”維度提高18.6%,表明法治化的認知訓練能顯著優化逆境應對策略。
(二)管理創新:程序正義提升制度性信任
程序正義作為法治的核心原則,在大學生心理韌性培育中具有獨特的教化功能。程序正義強調規則的公平性、過程的透明性和結果的正當性,要求任何決策必須遵循既定流程,這種“過程先于結果”的思維模式,能幫助學生超越情緒化反應,形成客觀分析能力。研究表明,接受過程序正義教育的學生,面對糾紛時采用制度化解決方式的比例高出普通學生47%。浙江大學推行《線上考試異議處理指南》,明確規定“申訴—復核—公示”三階段流程。通過標準化程序,該??荚嚰m紛引發的焦慮咨詢量下降65%,通過制度途徑解決問題的學生占比從32%升至78%。
(三)服務協同:法治與心理雙軌干預機制
針對復合型心理危機,需整合法律與心理專業資源,構建雙軌干預機制。復旦大學“心法護航”項目建立心理咨詢中心與法律援助站聯動機制。學校曾出現多起學生陷入“校園貸”陷阱的案例,學校創新干預模式,將心理健康輔導與法治教育結合,心理咨詢師幫助學生緩解情緒危機,法學院教師指導學生運用《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維權,通過法律途徑撤銷合同與不合理債務,法治思維的介入增強了學生對法律的信仰與心理韌性。南京理工大學通過“三個一”工程(一門融合課程、一個法律援助站、一支心理普法志愿隊),使校園自殺干預成功率提升40%,學生法律求助意愿增長2倍。可見當法治思維具象化為服務資源時,能顯著增強心理韌性的實踐根基。
作者 柯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