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四川省屏山縣人民法院龍華人民法庭為方便群眾,驅車前往中都鎮,在轄區派出所、人民調解協助下,成功調解2起民事糾紛案。
2016年,原告鄧某與被告林某簽訂柳杉運輸合同,約定由鄧某為林某運輸柳杉,原告吉某為被告林某運輸柳杉的運輸索道提供勞務,2019年雙方經結算被告林某向原告鄧某、吉某分別出具欠條,約定2019年12月底支付原告鄧某的索道承攬費和吉某的勞務工資。付款期限屆滿后,經鄧某、吉某多次催收未果,鄧某、吉某于2020年8月7日將林某訴至本院要求被告林某付清所欠款項。
8月10日,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了解得知原告鄧某身患疾病,急需用錢,隨即聯系被告林某到中都鎮派出所,并邀請當地的人民調解員、派出所民警一起參與調解,經過兩個小時的釋法說理,人民調解員的傾情講解,做足了調解工作,最終雙方達成了分兩期付款的調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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