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江法院通過遠程審判形式審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因故不能到場應訴的案件當事人在家“云”應訴,疫情防控特殊時期,這樣的“科技辦案”方式,為當事人提供便利的同時,也充分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據了解,因該案系離婚案件,原告雖然委托了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但是按照法律規定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意外,仍應出庭。原告在外地務工,如果貿然回來,鑒于疫情防控等原因,將對其工作造成影響。因此,為方便當事人,法官果斷采取遠程審判的方式,由書記員對案件信息在“云上法庭”進行錄入后,原告用微信小程序“出庭”進行登錄,足不出戶參與庭審。庭審結束后,由書記員發起庭審筆錄簽字,由當事人在手機上對筆錄進行核對后簽字確認,進而完成案件的審理。
遠程審判,為當事人減少了訴累,也讓“司法為民”落到了實處。(楊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