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法院的王法官真是太有耐心了,為我們這點小事,來回奔波調解了好多次哦。”老人一邊接過賠償款一邊激動地說道。5月15日,富順縣人民法院干警將一起身體權糾紛的調解款送到了耄耋老人手中。
發臭死雞引紛爭
2019年國慶期間,楊某早上起床后發現屋門前曬壩角有一只發臭的死雞,遂和其同住哥哥言論該事情。這時,正好路過屋前的鄰居甘某以為兄弟倆在言論自己,便上前與其理論,由此雙方發生了激烈爭吵。爭吵中,楊某摔倒在地,經醫院診斷為顱腦損傷、肋骨骨折。治療結束后,雙方經當地村委會和派出所調解多次未果,楊某遂將鄰居起訴至法院。
實地走訪,背靠背促調解
在審理過程中,原告楊某認為自己受傷系被告甘某推搡所致,理應由被告甘某負全部責任;被告則認為原告楊某的受傷是自己不慎倒地,與自己無關,不應賠償。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直至法庭庭審結束,雙方也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為了查明案件事實,承辦法官進行了實地察看,并對當事人及證人再次仔細詢問,結合庭審的情況,承辦法官對本案的事實已經有了“一桿秤”。
判決易,止紛難。承辦法官經過多次走訪了解到,雙方系多年的鄰居,原告楊某本身身患殘疾,行動不便,在平時的生活中,被告一家對其照顧有加,雙方關系一直比較和睦,近兩年因被告養雞一事,雙方偶有爭執。由于雙方爭議較大,情緒也比較激動,已經不適宜面對面調解,承辦法官遂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在楊某和甘某之間釋法析理,避免爭執升級,結合案件情況,分別指出了楊某和甘某在此次糾紛中的不當之處,同時也讓雙方意識到了和諧鄰里關系的重要性。
最終,兩家人在各自親友的陪同下,簽署了調解協議,甘某當即支付賠償款。楊某和甘某紛紛表示,在今后的人際關系處理中,一定要冷靜對待,不要讓自己的一時沖動,造成既傷感情又破財的后果。(王致謝 程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