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法院庭審工作如何保障?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法院在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云開庭”讓公平正義“不掉線”不掉線之外,首次異地提押,讓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人著防護服接受正義審判。
2020年5月21日,在樂山中院的支持與指導下,市中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宣判了一起6名被告犯搶劫罪等4宗罪名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庭審過程中,6名被告人均主動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態度較好。這是市中區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間,首次將關押于看守所的6名被告提押至法庭公開審理并宣判的重大刑事案件。
主動匯報,力爭指導支持。市中區法院就該刑事案件被告人數較多、案情復雜,需跨區縣長途押解,警務保障工作艱巨等情況第一時間向樂山中院作專題匯報,樂山中院李秉國院長高度重視,要求周興復副院長牽頭,指導市中區法院制定詳盡方案,確保庭審現場萬無一失。
加強聯動,開展會商研判。樂山中院協同市中區法院迅速制定疫情防控期間的庭審保障措施及應急處置方案,并上報市委政法委。由市委政法委牽頭,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監管支隊、市看守所、市衛健委等部門共同協商并達成共識,明確了提押6名被告出所到庭的具體實施細則。
分工協作,確保落實有力。樂山中院在開庭前,協調兩級法院刑庭、法警隊等部門,共同保障庭審安全。由法警支隊對此次庭審的旁聽人員進行詳細登記與體溫檢測,對庭審現場進行消毒處理,并逐一對犯人搜身消毒,為其穿戴防護服、口罩等防護器具。庭審中,審判長、人民陪審員、公訴人、辯護人、司法警察、旁聽人員等均嚴格遵守規定佩戴口罩,切實保障犯人出庭安全、切斷疫情感染渠道。庭審結束后,由法警支隊押解6名被告至樂山市中醫醫院進行核酸檢測、CT檢查,待核酸檢測結果確認為陰性后,再將6名被告押解至疫情期間集中收押被告人的井研縣看守所進行集中隔離。
戰“疫”期間,樂山兩級法院制定并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確保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高質量推進審執工作。該案的順利審結為統籌疫情防控和保障提押、換押工作,加快重大案件審判進度,做到“防疫辦案兩不誤、兩手抓、兩促進”作出了一次有益的嘗試,提供了可借鑒、可復制的“嘉州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