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峨邊法院受理了兩件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刑事案件,在審理過程中,該縣檢察院代表國家以起訴人身份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7月15日,峨邊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述兩件案件,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賈史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五百元,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費人民幣五千元;判處被告人馬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費人民幣一萬五千元;二被告人在縣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經審理查明,2019年2月,賈史某某在其家附近設置陷阱,非法獵捕了一只疑似野雞的野生動物,并在家中同家人食用,民警在其家中發(fā)現(xiàn)疑似野雞的羽毛,經鑒定:該疑似野雞的野生動物為白腹錦雞,屬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的珍貴野生動物。2019年11月,被告人馬某某在五渡鎮(zhèn)葛村獵捕了一只貓頭鷹,并將其帶回家中,放置于冰箱內,民警在其家中搜查出該只貓頭鷹,經鑒定,該貓貓頭鷹為灰林鸮,屬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珍貴動物。被告人賈史某某有自首情節(jié),被告人馬某某有坦白情節(jié),二被告人均認罪認罰,法庭根據(jù)審理查明的情況,作出以上判決。
野生動物是國家的寶貴資源,是自然生態(tài)系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對于維護生態(tài)平衡,具有重要的意義。峨邊是森林大縣,野生動物資源豐富,其中國家一、二級保護動物數(shù)量眾多。多年來,縣級相關部門對環(huán)境資源的保護宣傳一直在持續(xù),但仍有部分群眾抱有僥幸心理,為一己私利獵捕野生動物,將自己送上被告人席。此次庭審現(xiàn)場,二被告人的家屬參與了旁聽,法官在庭審中就獵捕野生動物的危害、法律后果等進行了釋法教育。庭審結束后,二被告人立即在峨邊電視臺公開賠禮道歉。希望通過今天的庭審,能讓被告人及旁聽群眾吸取教訓,認真學法知法守法,提高法律素養(yǎng),養(yǎng)成遵紀守法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