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去世后,其銀行存款因非本人而不能取出該怎么辦?近日,富順縣人民法院永年法庭賴照循法官幫助當事人解決了一件因親人遺留下的定期存單無法兌現的難題。
家住富順縣永年鎮的小許,在整理父親許成林遺物時發現一張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金額為12000元的定期存單,小許與其母親商議后決定一起到銀行把錢取出。但到銀行后,雖向工作人員說明了許成林已經死亡及其與許成林的關系,卻仍被告知因為不是本人,按照相關規定不能將錢取出,建議到法院咨詢下。一聽法院,小許立刻想到了之前到其村上進行法治宣傳的永年法庭賴法官,馬上乘車來到永年法庭。
賴法官了解情況后,耐心跟小許解釋到“因為其父親去世,留下的存款便屬于遺產,在沒有遺囑或遺贈協議的情況下,應按法定繼承辦理,所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均有法定繼承權,因為銀行不能確定其繼承人的情況,所以不能直接憑存單將存款取出來?!?/span>
賴法官進一步說明,“需要有權機關確定該遺產的歸屬,方法一:所有法定繼承人可以到公證處申請公證,然后向銀行出具公證書、老人死亡證明等材料,錢款方可取出;方法二:通過訴訟在法院達成調解協議或法院作出判決,確定遺產的繼承分配?!毙≡S思考后決定到法院立案通過訴訟解決。
接案后,賴法官立即到派出所、村委會等進行調查核實,確定了許成林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只有小許與其母親肖芳,通過協商一致,由小許母親肖芳繼承該筆存款,法院出具調解書,后肖芳憑調解書到銀行成功取出存款。
法官提醒,老人不要將存單、存折等銀行憑證藏得太隱秘,最好將銀行密碼告訴信得過的子女,并且在身體健康、頭腦清醒時立一份有效的遺囑,再將遺囑進行公證,交給遺囑執行人保管。這樣不僅能表達老人對其財產的處分意愿,也可避免子女們因此發生矛盾。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廖 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