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戒人員未成年子女作為當今社會的一個“特殊人群”,對其積極開展幫扶。不僅能轉化在戒人員未成年子女的思想、認知,感受到社會大家庭的溫暖和呵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甚至改變他的人生,而且使在戒人員受到親情的感化,靈魂的洗禮,維護場所的持續安全穩定,達到幫教一人、影響一家,輻射一片的目地。
一、戒治人員未成年子女幫教中存在的問題
近日,省眉山強戒所組織相關人員對全所開展了戒治人員未成年子女情況的問卷調查,了解到未成年子女幫教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找準戒毒人員最擔心最關心的是自己子女的生活、學習、健康、安全等,希望社會工作者和社會各界仁人志士多給予他們子女心理上的輔導與關愛。
(一)監護人的缺失使其處于無管護狀態
現實生活中,很多未成年人由于父母一方或雙方被強制隔離戒毒,而致使監護教育問題無法落實,呈現無人管護教育培養的狀態,生活和學習陷入十分艱難的境地。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類家庭:一類是父母雙方均因復吸毒品違法被收容戒治改造;二類是父母一方因復吸毒品違法被收容戒治改造,另一方死亡或下落不明;三類父母離異后,直接撫養孩子監護人因復吸毒品違法被收容戒治改造,另一方不愿或沒有能力撫養孩子。這些孩子有的是隨年邁的爺爺、奶奶一起生活,有的是與姨媽(或叔叔、或娘舅)等親屬共同生活,有的是由居委會或村委會等組織撫養,有的孩子由于親屬不愿或無力管,則獨自一人在社會上到處流連。這些孩子的父母因復吸毒品違法被收容戒治改造無法對他們履行監護職責,法律又沒有明確規定,父母短期或長期不能對孩子履行監護職責時,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必須承擔監護職責。我國目前沒有一例由法院判決因當事人復吸毒品違法被收容戒治改造而剝奪其監護人資格,制定其他有資格的人擔任監護人的案例。
(二)父母愛的缺失致使心靈扭曲
“戒員未成年子女無人照管”這樣的窘境,帶給戒治人員、帶給管教民警的憂慮是:這些孩子的生活如何保障?他們的上學問題如何解決?暫時與爺爺奶奶一起生活的,將來爺爺奶奶去世了怎么辦?由其他親屬或居委會、村委會撫養的,如果他們不愿意撫養了怎么辦?在這些孩子當中,有相當一部分還存在著嚴重的心理問題,例如有暴力傾向、破壞欲強、報復心理嚴重、愛說謊、孤僻、自卑、厭學等。這些問題直接影響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和未來發展。如果連這些孩子應享有的最基本的生活和學習的權利都得不到保障的話,我們又如何使他們健康成長?如何預防他們違法犯罪?如何使他們成長為一個具有社會責任感和法律意識的人?是擺在現實社會面前最直接的問題。
(三)家庭經濟拮據致使輟學
由于父母因違法犯罪被收容矯治改造,給家庭造成的最直接的影響是經濟困難,因此可能導致孩子的教育問題無法得到足夠的保障。例如,有的孩子因經濟困難交不起學費而失學,有的孩子過早的承擔起繁重的家務甚至是撫養弟弟妹妹的重擔而不得不輟學。
有關部門曾經在被監管矯治改造人員子女狀況調查中,有關數據表明;家庭經濟狀況對未成年子女的讀書的影響很大,被監管矯治改造人員的子女失學率為19.2%,家庭可供其讀書的僅占14.4%,抱著走一步算一步想法的66.4%;在調查的近400人中,已有76人的子女失學,那些走一步算一步的子女,可能小學畢業或初中畢業后就輟學回家。從我們問卷調查資料來看,我所在戒人員因其家庭的種種原因致使輟學情況也大致如此。
(四)社會幫扶體系尚未完全形成
由于整個社會還未形成多職能部門協作的聯合幫扶體系,即使是有的地方已初步構建形成,但缺乏一套完整的運行機制,不能常態化。曾經,有一位被監管矯治改造人員的未成年子女,給管教民警寫了一封信,訴說了由于父親的違法犯罪,不僅使他過早的承擔了家庭的重擔,還將失去上學的機會,面臨輟學。她哀求管教民警將她的父親早點放回家,這樣她就有書念了。這樣的一封信,引起了監管所領導的高度重視,舉行“助學幫教”活動,管教民警紛紛捐款來資助這些孩子上學。同時,地方團市委的“愛心接力工程”也正在救助著家庭困難的被監管矯治改造人員的未成年子女。此外,還有很多監管矯治改造場所設立了助學基金,資助那些未成年子女重返學堂,還有很多社會組織也開展了諸多這樣的活動以幫助這些面臨困境的孩子。對于被監管矯治改造人員未成年子女的幫扶教育培養問題,僅僅依靠監所自身和社會的資助是根本不可靠的,也不是長遠之計,那也只是杯水車薪,這個問題直接擺在我們社會面前,應該引起社會層面高度關注和廣泛重視。
二、戒治人員未成年子女幫扶教育思路
省眉山強戒所堅持“以人為本。分類實施、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因人施教、注重實效”的原則,在對全所戒毒矯治人員未成年子女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建立了底數完備、事項明確的基本信息管理臺賬,準確掌握在戒人員未成年子女數量、學習生活狀況和心理動向,初步掌握了在戒人員未成年子女所面臨的經濟困難、道德失范、情感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困難和問題。我們并將基本信息傳遞到當地有關部門,實現資源共享,建立聯合幫扶教育體系和運行機制,切實付諸實施。
(一)建立領導責任機制
為確保戒治人員未成年子女幫扶教育工作落到實處,四川眉山強制隔離戒毒所成立了以黨委書記、所長任組長,黨委副書記、政委、黨委委員、分管教育工作的所領導任副組長,其余黨委委員和部分職能科室領導為成員的幫扶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教育矯治科,由分管教育工作的所領導兼任主任,教育矯治科長任副主任,相關職能科室領導、大隊領導為成員組成,細化了工資職責,下發了詳細的《四川眉山強制隔離戒毒所對在戒人員未成年子女幫扶教育工作實施方案》,制定了嚴格的時間表和達標規則,明確了幫扶教育工作與其他工作一道,“同考核、同促進、同掛鉤”,全所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上下協調、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財物保障機制
為使整個幫扶教育工作落到實處,我所建立財物保障制度,明確專用車輛作為幫扶交通工具,實施遠程親情走訪和開展幫扶教育,全所成立在戒人員未成年子女教育專項基金,建立專門的賬戶,實行專款專用,資金來源主要來自三方面,一是從全所習藝收入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二是接受全所民警以及社會愛心人士的捐助;三是政府幫扶撥款。
(三)建立健全結對幫扶機制
我所根據所掌握的的在戒人員未成年子女的實際情況,與當地有關單位積極聯系協商,制定了重點對象“1+1”的幫扶機制,結成幫扶小組,根據不同單位在幫教方面的優勢,多幫一,互相配合,共同推進幫扶教育工作有序開展。
(四)建立走訪慰問制度
我所幫扶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在每季度走訪幫扶對象的家庭,了解其思想、學習、生活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就學問題,傳統節假日期間(如六一、中秋、國慶元旦、新春佳節等),進行集中慰問,給幫扶對象送去關心和溫暖。
(五)建立聯系卡制度
我所根據眉山當地幫扶小組所提供的聯系人單名和聯系方式統一制作了“青果援”幫扶聯系卡發到各幫扶對象的監護人手中,以便隨時溝通與聯系。同時,注重對幫扶對象身心健康方面的關注和引導,積極開展彈性教育等幫扶活動,幫助孩子們重拾信心、健康成長。
(六)建立關注交流制度
我所幫扶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堅持每季度召開工作交流會,解決幫扶救助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并對下一步活動的開展提出意見和建議,以便更加順利的開展工作。
(七)建立集中培訓制度
據學者研究,提升青少年的自我法律意識是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重點。我所利用寒暑假,組織全所較強的師資隊伍,對幫扶教育對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規、心理教育、自我保護教育,進一步增強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教育未成年人正確面對困難,進行心理調節,承受社會中遇到的挫折,提高他們心理素質,消除其心理障礙,引導他們具有健康的心理。
(八)實施親情幫教制度
場所利用場所推進的“開放日”制度,特別在學生在寒暑假期間,專門開通探視綠色通道,為在戒人員未成年子女來所探視其父親,實現零距離接觸,借此也對幫扶對象來所開展警示教育。同時,在適當時候,也經過法定程序審批,允許一批表現較好的戒治學員回家探訪,實現父子(女)久別短暫重逢,讓戒毒學員真正地認識到自由的可貴和社會的關愛,從而進一步增強戒毒的信心和決心,承擔起他們缺失已久的對社會的責任和家庭的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