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心理平安是平安中國建設的關鍵,與個人幸福、社會和諧和國家穩定緊密相連。構建“七通”模型——包括脈絡、理念、情感、意志、道路、法律和融合的通達——對于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至關重要。該模型融合心理健康與法治建設,創新性地保護公眾心靈。本文將探討這一模型的內涵、實踐和成效,從法治角度分析社會心理平安的構建。
一、“七通”模型的法治內涵與心理平安架構
1. 脈通:文化與法治的雙向賦能
全民健身和傳統文化是心理平安的基礎。法治視角下,體育活動需通過法律加強設施建設和服務供給,納入城鄉規劃,保障公民參與權。傳統文化傳承中,法治精神與人文精神融合,保護歷史記憶和文化認同,形成心理平安的文化根基。
2. 理通:知識傳播與法治思維的共振
培育理性思維需提升法治意識。科普與媒體應普及《民法典》《網絡安全法》等法律知識,將法治案例融入公共議題,引導公眾用法治視角分析社會現象。例如,通過“以案釋法”解讀熱點,提升邏輯判斷,樹立“權利義務相統一”的法治觀,阻斷“非理性維權”“極端情緒宣泄”的心理誘因。
3. 情通:情緒管理與權益保障的法治銜接
情緒調適需構建 “預防-干預-支持”的法治保障鏈。心理咨詢機構的規范化運營、心理危機干預的法律規制(如《精神衛生法》對自愿診療原則的規定),為情緒管理提供制度支撐。同時,志愿服務、社區調解等情感交流平臺,可嵌入《志愿服務法》《人民調解法》等規則,使情感互動在法治框架下有序開展,避免因情感沖突引發的社會矛盾。
4. 意通:挫折教育與法治信仰的協同塑造
挫折教育旨在培養規則意識和韌性品格。通過法治實踐案例,如企業合規和個人信用管理,進行抗挫折教育,使公眾認識到挫折是規則社會的考驗。法治保障公平競爭,如《反壟斷法》《就業促進法》,支持“奮斗成就價值”的信念,增強心理韌性。
5. 路通:生涯規劃與社會公平的法治護航
職業發展的“暢通感”得益于法治保障的公平環境。《職業教育法》和《中小企業促進法》為生涯規劃提供制度支持。反歧視法律,如《勞動法》中的性別、地域歧視禁止,確保就業市場機會平等,減少心理焦慮。
6. 法通:法治與權益保護的關鍵支持
法律普及和保障體系是心理平安的基石。一方面,實施“八五”普法規劃,推進“法律七進”,將心理健康相關法律融入基層治理,明確公眾心理問題求助是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機制,為受侵害群體提供“法律+心理”雙重援助,化解心理創傷。
7. 融通:多元共治與法治協同的機制創新
家庭、學校、社區、企業、政府需依據相關法律明確權責,建立法治框架下的資源整合機制。例如,社區心理服務站與警務室、司法所聯動,提供一站式服務;企業通過《勞動合同法》規范用工關系,減少勞動爭議引發的心理風險。
二、法治引領下的社會心理平安建設實踐
1. 政策法規:構建制度保障體系
各地出臺《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實施辦法》,將 “七通” 模型納入地方立法規劃,明確政府在心理健康服務中的主導責任、社會力量的參與機制及經費保障機制。例如,某省通過地方條例規定,縣級以上政府需將心理服務設施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配套,司法行政部門同步推進 “法律心理服務站” 建設,實現法治與心理服務的政策協同。
2、基層治理:構建“法治 + 心理”服務網絡
社區依托“綜治中心 + 心理咨詢室 + 法律援助站”平臺,提供“法治體檢 + 心理測評”服務。為特殊群體如社區矯正人員、信訪重點人群建立“一人一檔案”,并提供法律風險評估與心理干預。例如,某市司法所與心理機構合作,為“涉法涉訴”信訪人提供“法律程序講解 + 情緒疏導”套餐,降低重復信訪率30%。
3. 重點:加強行業法治心理建設
企業方面,依據《安全生產法》推動“職場心理安全標準”,將心理健康納入職業病防治,通過合規培訓和壓力管理課程預防“工傷 + 心傷”風險。校園方面,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強制報告制度”,建立“教師法治培訓 — 學生心理危機預警 — 家校法律聯動”機制,預防校園欺凌、網絡沉迷等問題。
4. 數字賦能:創新 “智慧法治心理” 服務
開發 “法治心理云平臺”,整合法律知識庫、心理測評工具、在線調解系統,實現 “法律咨詢-情緒疏導-糾紛化解” 線上閉環。例如,某平臺設置 “模擬法庭” 心理沙盤,通過角色扮演讓公眾在法治場景中理解權利義務;AI 法律咨詢機器人同步提供心理安撫建議,實現 “治心”與“治法” 的智能融合。
三、實踐成效、反思與法治深化路徑
1. 顯著成效:從個體安心到社會安序
公眾法治認知和心理求助意愿提高,調研顯示,82%接受“法治心理服務”的人能識別自身權益,65%首選專業機構應對心理困擾。社會上,心理問題導致的違法案件減少25%,基層治理中“法情融合”案例成功率提高40%,形成依法辦事的心理自覺。
2. 現實挑戰:破解法治與心理服務的 “銜接盲區”
當前,城鄉法治心理資源配置失衡問題仍較突出,農村地區 “法律明白人” 與心理服務專員覆蓋率不足 30%;部分領域存在 “重法律程序、輕心理疏導” 傾向,如司法裁判中對當事人情感修復關注不夠,導致 “案結事未了” 現象;跨部門協同機制尚未完全打通,信息共享存在法律風險與隱私保護的平衡難題。
3. 深化路徑:完善長效機制需法治思維
(1)立法支持:推動《社會心理服務促進法》立法,確立法治心理服務原則、資源配置和責任體系,納入法治政府考核。
(2)建立標準:制定《法治心理服務機構資質認證標準》和《心理危機干預法律操作指南》,規范服務流程,防止服務和法律救助風險。
(3)數字治理:利用“數字法治”平臺,建立跨部門數據共享,嚴格遵守《個人信息保護法》,實現心理和法律風險的監測與干預。
(4)促進社會參與:通過《慈善法》引導設立“法治心理公益基金”,培養復合型人才,構建政府、社會和公眾共治的格局。
結語
社會心理平安建設是系統工程,需要法治和心理服務的結合。實踐顯示,法治精神融入心理建設各環節,如文化認同、權益守護、理性培育和多元共治,有助于個體獲得安全感,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未來,應加強法治建設,提升心理服務,確保法治和心靈溫暖共同促進社會治理。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確立民事權利義務框架,通過“以案釋法”引導理性維權,支撐“理通”模塊法治觀培育。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2013):規范心理咨詢機構資質(第23條)與危機干預自愿原則(第27條),構建“情通”模塊法治保障鏈。
(3)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2022修訂):新增職業保障條款,要求心理健康融入職業培訓,強化“路通”模塊社會公平性。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1修訂):落實校園欺凌強制報告制度(第11條),推動“融通”模塊家校法治心理協同。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2022修正):打擊市場壟斷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環境,深化“意通”模塊規則意識塑造。
(6)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2021):規范心理服務數據合規(第13、24條),保障“數字賦能”場景隱私安全。
(7)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1修正):將職場心理安全納入職業病防治(第44條),完善“融通”企業標準化建設。
(8) “八五”普法規劃(2021-2025):推動心理健康法律基層普及,明確心理求助合法性,銜接“法通”模塊權益保護。
(9) 地方立法實踐(如省級《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實施辦法》):將“七通”模型納入公共服務配套,實現“脈通”模塊政策協同。